教養小孩是個複雜度極高的議題。就責任上而言,管教孩子是父母的義務;但就執行上來說,卻更像是一種權力,在法律以內,別人是沒有餘地干預的。
單就理論上來說,教導孩子最好是所有的大人都共同管教,小孩才會覺得規定的事情是放諸四海皆準、沒有例外。但這卻牽涉到相當多的問題,以致於這幾乎可說是不可能執行的事……
多年前曾經目睹一件此類的事情,是發生在一家麥當勞的兒童遊戲區,當時有許多不同家庭的小朋友在共同玩耍,他們的父母則在鄰近的座位用餐。突然有一個小孩哭了起來,父親便上前去察看,發現是另一家的小孩在欺負他的孩子,很明顯的錯在別家的小孩,因此父親開始責備起那個小孩,但那小孩不服他,他便摑了那小孩一巴掌。這個舉動讓四周的人都側目了,當然這小孩的父母親也看見了,兩家人便吵了起來……
這件事是比較誇張一點,因為摑巴掌這個舉動比較不被一般人所接受。但即使這位父親用其他的方式來處罰別人家的小孩,糾紛還是很可能會發生,因為小孩的父母並沒有賦予他懲處小孩的權力!一般而言,父母只會把管教權交給老師或極其信賴的親友,但以目前社會的情況觀之,連這點都很難說,畢竟每個父母對於管教方式和行為標準的認同都不一樣~
雖然我們時常可見行為有偏差的孩子,也不難看出作父母的管教方式有些問題,但貿然的以自己的標準和方法去管教別人的孩子,卻是很冒險的事情。首先當然是對方父母的認同問題,另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則是對孩子真的能達到管教的效果嗎?一個孩子一個性子,除非長時間相處,否則很難決定適當的管教方式;況且若只是偶爾遇見的人施予的管教,回家之後父母仍給予安慰、繼續放縱,效果可說是等於零。因此與其去教訓別人家的孩子,不如好言建議他的父母,至於有沒有效果,就端看他的父母如何決定了……
靜怡
母親節快樂! 雖然和文章主題無關 哈哈~
不過管教小孩真的辛苦 養兒方知父母恩 是嗎?
Anyway, engjoy your day!
haha
我發現我也是會教訓別人小孩的人耶
有一次在捷運上
看到一個小孩踩在座位上
他媽媽叫他用坐的他不要
此時
我就上前去
說椅子是用來坐的
你踩了別人怎麼坐
那小孩很害怕的坐回去
他媽媽則是很尷尬
我想易子而教
有時比較管用耶
盺雨娘說得是….
不過我想說的主要是指處罰和體罰,
言詞的管教我想應該是比較能被接受的。
我當時是有感而發,寫得太語意不清了~
😛
看見不對的事情,無論對方是大人小孩,
還是應該要開口勸阻,這是需要勇氣的事。
但是動手打人就不好了,
對方是小孩就動手,如果是粗壯的男人就不敢?
…那不就是欺負弱小嗎?
蘋果樹:
開口勸阻別人的不當行為,的確是需要勇氣的。
無論是誰的小孩行為不當都應制止,但方法卻需要三思。
我也贊成好言相勸,甚至厲聲制止,
但我想如何賞罰還是應該留給小孩的監督人,
這也是對他人的一種尊重吧~
其實我常常覺得很多時候需要再教育的是父母的態度…..
果然很多事情,還是要聽聽別人的意見,
光是自己想什麼寫什麼,
常常仍是有很多思慮上的疏漏啊…..
還請多多留言指教囉!